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市场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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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市场体系

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2022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及《2022年贵州省商务工作要点》,构建畅通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推动县域商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把县域作为统筹农村商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县城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推动县乡村商业联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大对公益性、微利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集配中心、惠民生鲜超市的投入和扶持力度,进一步补短板、强基础、促转型,引导

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形成以企业为经营主体,政府规划引导、有效监管和适度调节的发展机制,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

   二、主要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贵州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5)》、《贵州省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深化惠民生鲜超市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商发〔20222号)、《贵州省2022年惠民生鲜超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惠民提质推动共同富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黔商办发〔20223号)。2022新增100个惠民生鲜超市,推动“贵惠荟”网上惠民生鲜商城建成及运营,推动10个农产品集配中心建设升级改造100个农贸市场,推动农产品市场提质赋能,建立商品交易市场统计体系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惠民生鲜超市建设。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深化惠民生鲜超市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商发〔20222号)、贵州省2022年惠民生鲜超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惠民生鲜超市建设工作,引入国有平台、地方龙头企业参与市(州)惠民生鲜超市建设,支持地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形成规模化经营,用好黔货云仓、农批市场、农产品集配中心等现有资源,提高农产品供应链效率,减少环节、降低成本,让农民和市民两头都得实惠。

(二)建立商品交易市场统计体系。梳理掌握全省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摸清底数,促进信息共享、数据互联,培育全省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和信息化改造,加强政府主管部门对各行业的有效监管,为城市保供、内贸流通、消费监测、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工作提供高效管理解决方案,对未来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市场平台经济转型决策提供数据依据,进一步推动我省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农产品集配中心建设。按照贵州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5)》和《贵州省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继续推动兴义、盘州、玉屏、从江等出省重要节点集配中心建设,形成与农业生产布局相适应的产地流通体系,提升价格形成、信息服务、物流集散、品牌培育等主要功能,加快推进田头市场建设,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四)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惠民提质推动共同富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黔商办发〔20223号)总体部署,压实责任、加快进度,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推进市场硬件设施、市场主体、运营模式、服务功能、业态组合、监督管理全面提升,解决摊位外溢、功能侵占、卫生污染等问题,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持续增强民生保障能力,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五)推动农批市场提质赋能。推动贵阳农产品物流园等一级农批市场数字化运营,畅通数据共享渠道,集聚市场功能,丰富市场经营业态。推动二级农产品市场提升集约化和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市场的供需对接、应急保供、物价调节、农产品上行等功能,带动农产品生产、运输、仓储、流通、消费等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设施共用共享。

(六)做好商品现货交易场所风险化解。主动担当作为,化解风险,确保交易场所现有存量投诉尽快清零。按照属地原则指导被收回资质的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完成公司名称更名、更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贵阳市、遵义市要加快推进新设立(整合)交易场所运营初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工作落实,确保2022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抓好建设运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实施主体做好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积极配套项目投入资金,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完成并运营。

(三)强化指导考核。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分解细化任务安排,明确责任主体,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317日前反馈联络员名单,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每半年、年终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