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新型社区邻里中心提升社区组织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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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政局
 
青民〔2020〕88号
 
 

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新型社区邻里中心
提升社区组织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民政局:
    现将《青岛市建设新型社区邻里中心提升社区组织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民政局
                                  2020年7月13日
 
 
青岛市建设新型社区邻里中心
提升社区组织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30号)、《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11号)要求,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治理格局,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设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实际、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四社联动”机制作用,建立面向全体社区居民、主体多元、功能完善、服务周到、互助友爱、智能高效的新型社区邻里中心。2020年,完成全市第一批新型社区邻里中心的评选,2022年底前实现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共同体建设。
    (二)坚持因地制宜。推动各社区立足自身实际,确定新型社区邻里中心的建设思路和推进策略,加快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和运营模式。
    (三)坚持改革创新。着眼新时代要求,强化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推进新型社区邻里中心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实践创新。
    (四)坚持常抓不懈。立足长远,稳妥推进,建设和运营并重,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提高,切实增强社区服务功能以及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功能型社区。突出“邻里”属性,对已有和新交付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整合利用,重点对长期闲置不用的功能室进行升级改造或对新交付的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打造,除保留必要的行政办公区域外,尽可能多地把空间留给居民群众,做到服务场所最大化、办公空间最小化。新型社区邻里中心不需要加挂牌子,功能设置切忌照抄照搬,要充分考虑各年龄阶段、不同职业特点的居民群众需求和新时代社会发展需要。通过发放问卷、入户座谈、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吸纳居民群众的建议,有条件的社区可聘请社区规划师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进行优化创新。
   (二)建设服务型社区。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可由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组织或社区志愿者等运营。开放时间要向夜晚和节假日延伸,解决长期存在的“居民上班社区上班、居民下班社区下班”问题。推进“四社联动”,充分发掘、整合各类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适应新时代发展特点的服务。发挥平台效应,鼓励有条件的新型社区邻里中心链接资源为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用餐、保洁、托管、家政等服务,加快形成社区“最后一公里”服务圈。
    (三)建设互助型社区。通过开展居民群众期望的各类活动,引导周边居民走出家门、走进社区,以新型社区邻里中心为载体,相互认识、互帮互助;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自愿为社区发展提供人力、物力等资源,逐步建立社区居民互联网络和居民资源库,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打造新时代的“熟人社区”。
    (四)建设协商型社区。以新型社区邻里中心为平台,探索小范围快速协商和大范围全面协商相结合的新型社区协商模式。通过小范围快速协商,帮助居民群众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通过大范围全面协商,解决涉及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试点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形成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实现社区和谐稳定。
    (五)建设网络型社区。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社区论坛、微信、微博及其他应用程序,为居民打造线上参与社区活动的载体,逐步提升社区通过数字化、智慧化手段组织更大范围、更多居民开展活动的能力,形成网络“一呼百应”的社区治理新动能,提升社区应对风险的组织力和不断发展的凝聚力。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阶段(2020年7月)
    各区(市)开展对辖区街镇、社区全面调查摸底,根据本方案,完成1-2处新型社区邻里中心的选址工作,于7月31日前将建设方案和选址名单通过金宏报送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二)建设阶段(2020年8月-10月)
    各区(市)指导街镇、社区按照各自方案推进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市民政局对全市社区邻里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月调度,督导按时完成,组织各区市提交评审材料。
    (三)评选阶段(2020年11月)
    新型社区邻里中心评价主要围绕功能创新度、服务优质度、居民参与度(年龄层次和人数)、网络覆盖度四个指标展开。评选采取查验资料、随机抽查和实地观摩相结合形式,由专家组和居民打分后排序评选。2020年度全市评选不超过10家新型社区邻里中心,评选不搞区市平均,由市民政局授予个性化新型社区邻里中心标识牌。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新型社区邻里中心是新时代更好服务居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的平台和依托,已列入2020年青岛市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事项。各区(市)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认真组织好、实施好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市)要把建设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从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诉求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职责;要通过明确工作目标、制订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安排、落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等举措,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稳步、有序推进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建设。
   (三)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各区(市)要聚焦建设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建设中的难题,着力破除认识误区和制度障碍,探索形成一批实践创新、机制创新的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要加大对新型社区邻里中心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社区居民走进社区、了解社区,引导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提高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使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青岛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印发